永林函〔2025〕14號
答復類型:A類
致公黨永春縣委員會:
《關于以綠票發布運用為契機,大力發展“林下經濟”的建議》(第1604066號)收悉。現答復如下:
永春縣深入踐行“兩山”理論,通過持續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釋放發展潛力,優化產業布局,引導支持鄉鎮因地制宜發展林下經濟十大模式,在林下經濟產業發展上先行先試,切實將良好的生態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
一、政策引領+機制創新,激活林下經濟發展動能
(一)構建政策保障體系。2024年,縣林業局先后出臺《永春綠票管理辦法(試行)》、《推動永春縣林下經濟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工作意見》等政策文件,創新福林票(永春綠票)機制,其中,永春綠票Ⅱ類為林下空間經營權類,為林下經濟產業發展提供政策支持保障。“綠票”模式推廣后,全縣盤點可開發森林面積86萬畝,預計每年收益2000萬元。
(二)創新林下經濟發展模式。在全國率先提出林下經濟“三通一平”(通路、通水、通電、場地平整等)模式,通過國企永綠公司引領培育和發展林下經濟新質生產力,投資建設林區道路、噴灌管網、電力設施等基礎設施,打造“四有”林下標準地。如湖洋鎮錦龍村建成165畝“四有”林下經濟標準地,配套建設生產道路2.2公里、噴灌管網3.2千米、電力線路1.1千米及林地整理等,吸引社會資本“拎包入住”“進山入林”。
(三)堅持示范引領促發展。2024年9月,永春縣被省林業局認定為省級林下經濟重點縣(2025-2027年),重點扶持建設林下經濟基地示范項目,扶強林業產業龍頭企業,推動適度規模化、產業化發展。現有國家林下經濟示范基地2個,13家省級龍頭企業,16家市級龍頭企業,以點帶面輻射周邊群眾,帶動共同發展,促進林下經濟提質增效。
二、復合經營+科技賦能,釋放林地立體發展潛力
(一)“林材+林藥”復合經營。在杉木林中推行間伐技術,將林分保留密度調整至30~40株/畝,進一步釋放林下空間,促進杉木大徑材培育,發展中藥材種植。如六八林場在間伐后的杉木林下套種崗梅200株/畝,通過科學施肥及撫育管理等措施,形成“上層培育大徑材、下層種植中草藥”的立體空間格局,形成“林中互補”“以短養長”“多方得益”的林下經濟經營模式,充分釋放林地潛力。
(二)多元復合業態融合。依托森林資源延伸產業鏈條,培育五大特色蜜源植物帶,以林蜂模式實現“林下生金”,2025年5月12-16日,舉辦永春縣第二屆“農信杯”蜜王賽,收增強了永春蜂蜜的市場競爭力,打響優質生態“永春蜂蜜”品牌。同時,大力推進森林康養、鄉村振興、農文旅等多元素主題業態融合,著力打造“森林康養+”綠色經濟新引擎,現有4個省級森林康養小鎮、4個省級森林康養基地。
(三)科技支撐體系強化。聘請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副院長陳幸良等4人為林下經濟產業顧問,引進中國農業科學院蜜蜂研究所陳蘭珍研究員和省科技特派員、林下竹蓀種植專家高允旺,著力解決林下種植(養殖)技術瓶頸。探索建立以高職院校教育、實踐、科研為依托,與中國林科院、福建林業職業技術學院等機構合作,深化“校地”合作,為林下經濟產業提供技術支持和項目支持。
三、金融改革+利益共享,構建林業共富新機制
(一)林業綠色金融創新。搭建政銀企保、林農林場林企等合作對接平臺,永春農信社、郵儲銀行累計對永春縣蜜蜂產業協會授信5億元。創新推出“專利權質押線上登記”“專利價值公益性評估”“綠票質押”等擔保模式,強化融資擔保公司“總對總”批量擔保合作,累計批量擔保737戶、金額7.4億元。
(二)多方利益聯結機制。構建“國企+林場+標準地+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建立權責清晰、利益共享、多方得益的合作體系。如林下崗梅示范基地,國企永綠公司和湖洋鎮六八林場合作(綠票憑證YC00005號,期限20年)進行林下空間經營能力提升,形成多方長期穩定的利益聯結機制。
(三)就業增收渠道拓展。采用“公司+基地+農戶”的聯營模式,通過基地務工、訂單收購、利潤分紅等方式,促進林農增收,提高林農發展林下經濟積極性。如桂洋鎮引進福建泉州市雙喜食品有限公司等企業開發油茶果、食用茶油深加工,年產茶油10噸,帶動林農就業增收1萬元。
下一步,我局將充分利用我縣森林資源優勢,以永春綠票II類為載體,積極推廣林下經濟標準地模式,通過國企永綠公司引領培育和發展林下經濟新質生產力,推動林下經濟產業從傳統分散經營向規模化、集約化、品牌化發展,形成“資源增長、產業增效、林農增收、集體經濟增強”的發展新格局。
衷心感謝您對永春縣林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領導署名:吳金燦
聯 系 人:黃學敏
聯系電話:0595-23883411
永春縣林業局
2025年6月4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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