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各直屬單位:
現將《永春縣“十四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中共永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
2022年11月8日
永春縣“十四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十四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專項規劃》和《泉州市“十四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專項規劃》精神,結合《永春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O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全面推進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促進就業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容量不斷擴大,就業質量穩步提升,就業創業環境進一步優化,勞動者技能素質持續提高,結構性就業矛盾持續緩解,重點產業、重點群體穩崗就業保持穩定。“十四五”時期,城鎮新增就業5000人以上。
(二)多層次社會保險體系更加健全。認真落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建立更高質量工傷保障制度體系。社會保險待遇水平穩步提高,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持續加強。
(三)人才隊伍素質更高更契合產業實際。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堅持人才優先,提高人才質量,優化人才結構,高層次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隊伍持續壯大,人才工作由服務支撐產業向引領產業發展升級,全社會識才愛才敬才用才氛圍更加濃厚,人才的貢獻和價值備受尊重。
(四)人事制度改革更加深入。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持續深化,事業單位聘用、崗位管理、職稱制度、公開招聘等制度更加完善,形成權責清晰、分類科學、機制靈活、監管有力,符合事業單位特點和人才成長規律的人事管理制度。人事考試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規范和監督表彰獎勵活動,營造尊崇榜樣、爭做先鋒的良好社會氛圍。
(五)收入分配秩序更加規范有序。工資收入分配體系更加優化,居民收入增長與經濟增長基本同步。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更加完善,企業職工工資水平合理增長。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斷深化,建立符合事業單位特點的工資分配制度。
(六)勞動關系更加和諧穩定。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勞動關系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成功率、仲裁結案率分別達60%、90%,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案件結案率不低于96%,農民工工資支付有效保障。
(七)人社系統能力建設更加全面。人社公共服務制度和標準體系全面建立,智慧服務能力顯著提高,社會保障卡發行應用基本實現全覆蓋,社保經辦服務體系更加完善,讓群眾享受更加規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務。
二、重點任務
(一)破解結構性缺工問題,促進更充分更高質量就業
1.推進重點群體穩崗就業
促進重點群體就業。持續開展招工引才活動,促進各類群體就業。堅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首位,積極引導鼓勵到基層就業創業,大力開展就業見習、高校畢業生職業技能培訓,強化擇業就業觀念引導,推動高校畢業生積極理性就業。拓寬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渠道,鼓勵農民工就近就地轉移就業,擴大返鄉留鄉農民工就業規模。加強就業援助,規范公益性崗位開發和管理,針對性幫扶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就業和失業人員再就業。統籌做好婦女、退役軍人、農民工、低保和殘疾人等群體就業工作。穩步推進失業保險擴圍,用好用活失業保險促進就業穩崗、支持參保職工技能提升等政策,充分發揮保生活基本功能作用,有效發揮防失業保就業功能。暢通失業人員求助渠道,健全失業人員常態化幫扶機制,促進失業登記、職業指導介紹培訓、生活保障等聯動。
促進脫貧勞動力穩定就業。統籌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戰略有效銜接,持續深化就業創業、技能提升、社會保障、人才人事、掛鉤助力等人社幫扶措施,加大對鄉村就業困難群體職業技能培訓力度,確保脫貧人口穩定就業。支持脫貧地區大力發展當地優勢特色產業,繼續發揮就業幫扶車間等就業載體作用,為脫貧人口創造就地就近就業機會。深化跨區域勞務協作,支持重點勞務輸出地區和脫貧地區勞動力來永就業創業。
(責任單位:就業股、縣就業和人才人事服務中心)
2.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多渠道靈活就業
強化創業帶動就業政策扶持。深化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拓寬創業投融資渠道,落實減稅降費政策,降低市場準入門檻,營造有利于創新創業的市場環境。落實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創業孵化基地獎補、農民工返鄉創業、大中專畢業生創業項目資助等政策。
支持各類主體創業帶動就業。鼓勵事業單位專技人員、科研人員、中小微企業創業者、個體創業者、返鄉下鄉創業者等各類創業主體自主創業。完善促進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發展和用工的政策體系,推進常態化援企穩崗幫扶,落實減輕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負擔政策措施,激發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活力,增強就業崗位創造能力。
持續推動多渠道靈活就業。建立促進多渠道靈活就業機制,鼓勵個人經營,增加非全日制就業機會,支持和規范發展新就業形態。鼓勵傳統行業跨界融合、業態創新,增加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就業機會。推進新就業形態技能提升和就業促進項目,強化對靈活就業人員就業服務,加快完善相關勞動保障制度。
(責任單位:調配股、就業股、縣就業和人才人事服務中心、縣社會保險中心)
3.提高勞動者就業本領
完善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建立健全促進更好就業創業和適應高質量發展需要的職業技能培訓體系,暢通培訓補貼直達企業和培訓者渠道;積極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提高培訓針對性和規模、質量,提升勞動者就業本領,力爭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培訓任務。深化校企合作,推行現代學徒制、企業新型學徒制,推進線上線下職業技能培訓。支持傳統產業及困難企業員工通過培訓實現轉型轉崗,鼓勵開展新產業、新職業、新技能培訓、訂單式培養。引導企業在保障工資待遇的基礎上,建立健全職工定期內部培訓制度,讓培訓成為員工福利。協調各行業主管部門針對重點群體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多種形式、契合發展需求的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配合各有關部門,結合永春產業特色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積極參與建設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或公共實訓基地。
提高勞動者職業素養。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加強各行業各領域勞動者先進典型的選樹和宣傳,營造精益求精的敬業風氣和勞動光榮的社會風尚。鼓勵勞動者通過誠實辛勤勞動、創新創業創造過上幸福美好生活。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引導勞動者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就業觀,培養敬業精神和工作責任意識。推進新型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提高產業工人綜合素質。
(責任單位:就業股)
4.提升人力資源服務業服務水平
搭建各類勞動力和人才有序流動平臺,推動人力資源服務與實體經濟融合發展。實施人力資源服務行業促就業行動,支持和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研究新業態、開發新產品、拓展新領域,有序承接政府轉移的人才培養、評價、流動、激勵等職能,大力發展人力資源管理咨詢、高級人才尋訪等高技術高附加值業態。實施人力資源服務業領軍企業和領軍人才培養工程,推進從業人員素質提升、誠信體系和標準體系建設,規范人力資源市場秩序,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引導企業家更加重視人才人力資源“引、育、用、留”,鼓勵企業加強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人才人力資源供需對接、勞務派遣、培訓等領域深度合作,促進人力資源服務規范化發展。
(責任單位:就業股、監察股、縣就業和人才人事服務中心)
5.完善勞動者“安、居、樂、業”工作機制
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加強協同協作,落實就業目標責任制,強化勞動者綜合服務管理,維護勞動者特別是新生代、新業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提升勞動者享受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始終把穩就業擺在首位,促進勞動者就“業”創“業”。注重強技能提待遇,激勵勞動者“樂”于工作。推進同城同等待遇,吸引勞動者安“居”永春。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保障勞動者“安”心工作。發揮農民在鄉村振興中的作用,鼓勵和引導更多農民工投身鄉村振興建設。實施農民工素質提升工程,推進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十四五”期間開展農民工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3000人次左右。
(責任單位:就業股、監察股、縣就業和人才人事服務中心、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二)強化兜底功能,完善多層次社會保險體系
1.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
健全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完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制度,建立個人養老金制度,推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發展。完善企業職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城鄉居民3項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對接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深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健全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多繳多得等激勵機制,促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適齡參保人員應保盡保,完善被征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政策。按照國家、省級的統一部署,落實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政策。探索推動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三保合一”改革。
(責任單位:縣社會保險中心)
2.持續推進社會保險擴面提標
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動態精準摸清未參保人員和中斷繳費人員,分類施策,精準擴面。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方面,有針對性開展社保政策宣傳,大力引導企業及企業職工參保,實施新就業形態群體參保行動,積極引導新業態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被征地農民等重點群體參保。“十四五”期間,全縣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數力爭新增5000人。失業保險方面,積極推動中小企業、私營企業和農民工等單位和人群參保,探索建立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機制。“十四五”期間,全縣參加失業保險人數力爭新增3000人。工傷保險方面,持續推進建筑、交通運輸、鐵路、水利、市政工程等行業按項目參保,大力推動中小微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參保。“十四五”期間,全縣參加工傷保險人數力爭新增5000人。落實各項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待遇定期調整機制,穩步提高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水平。
(責任單位:縣社會保險中心、縣就業和人才人事服務中心)
3.發揮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保障功能
貫徹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護航政策,助力穩定就業崗位;穩步提高失業保險金水平,提高失業保險業務信息化水平,增強失業保險防失業功能;對接做好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工作。完善工傷保險制度,推動法定職業人員全覆蓋,注重解決部分特殊群體的職業傷害保障問題;進一步完善工傷預防工作制度,加強工傷預防、補償、康復“三位一體”制度體系建設,從源頭上防范工傷事故和職業病危害。
(責任單位:縣社會保險中心、縣就業和人才人事服務中心)
4.加強社會保險基金風險防控
完善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風險內部控制,落實監測預警制度,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審計參與監督,加大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力度,持續保持打擊騙保高壓態勢。推進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建立更公平、更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配合省、市推進職業年金、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市場化投資運營機制落實,促進基金保值增值。
(責任單位:社保股、縣社會保險中心、縣就業和人才人事服務中心)
(三)縱深推進“港灣計劃”,壯大契合永春產業需求的高素質人才隊伍
1.壯大技能人才隊伍
加強技能人才培養力度。把培養更多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國工匠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強化技能人才培養就業導向,健全技能人才培養與產業發展聯動機制,增強技能人才培養前瞻性和適應性。鼓勵企業積極開展高技能人才直接認定工作,直接認定泉州市高技能人才250人左右。開展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高技能人才、技能大師等選拔培養工作,支持創建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勞模工作室、工藝美術大師工作室等技能人才培養平臺。
構建技能人才多元評價機制。健全職業技能競賽辦賽機制,聯合縣總工會等部門常態化開展職業技能競賽,每年舉辦職業技能競賽5場左右,示范帶動各行各業職業技能練兵比武活動蓬勃開展。積極開展永春縣技能大師、技能大師工作室評選活動,大力弘揚工匠精神。深化技能人才評價制度改革,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全面推行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完善專項職業能力考核制度,建立職業技能鑒定評價下放監管備案制度,支持民營企業、培訓機構、職業(技工)院校規范建立職業技能鑒定機構。
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定期更新發布產業緊缺急需專業目錄,重點扶持培養永春產業發展緊缺急需的技能人才。創建泉州市高級技工學校永春校區,支持職業院校與有條件的企業深度合作,共建一批高水平專業化產教融合實訓基地。推動職業院校在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職業技能競賽中發揮更大作用。規范發展民辦培訓機構,支持民辦培訓機構參與技能人才隊伍建設。
完善技能人才激勵保障機制。建立高技能人才休假培訓和技能人才激勵制度,把高技能人才納入工會勞模和職工休假療養對象、人社部門休假培訓對象,讓高技能人才和勞動模范、高層次人才同等享受休假待遇,切實提高技能人才政治、經濟、社會待遇,打造技能人才高地。
(責任單位:就業股)
2.強化高層次人才引育
吸引集聚各類高層次人才。開展重點產業企業對基礎性人才、緊缺急需人才需求摸底。持續實施人才總量倍增行動,動態調整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精準發布產業人才發展指引和年度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指導目錄。圍繞產業鏈打造人才鏈,鼓勵柔性引才,支持企事業單位柔性引進重大項目、關鍵技術、重點產業、“卡脖子”環節等緊缺急需高層次人才。實施“桃源英才回歸工程”,大力吸引在外永籍專家、創業者和優秀青年人才回永創新創業、科技成果對接轉化。
推進高層次人才選拔、培養、評價。持續開展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雛鷹計劃”青年拔尖人才等培養選拔工作。加強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建設,強化博士人才服務管理,大力培養博士后創新人才。突出以用為本、企業為主,深化企業高層次人才自主評價,持續拓展試點范圍,完善創新型人才評價和高層次人才職稱直聘辦法,健全以創新能力、實效貢獻為導向的評價體系。
健全人才激勵保障機制。鼓勵用人單位采取股權、期權、“人才合伙制”、創新成果轉化收益分成等激勵方式。落實事業單位用人自主權,建立更加順暢的人員流動機制,支持科研人員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之間雙向流動,構建人才產學研用聯盟,鼓勵支持國有企事業單位科研人員離崗創新創業。開展人才“港灣計劃”“師帶徒”引鳳計劃等引才活動品牌宣傳,以品牌促引才、以品牌促城市宣傳。落實安居補助、社保補助等激勵措施,增強政策吸引力,抓好人才政策及工作生活待遇宣傳解讀,提高政策知曉率和兌現效率。
(責任單位:調配股、縣就業和人才人事服務中心)
3.加大產業急需高校畢業生引進力度
開展重點產業企業對基礎性人才、緊缺急需人才需求摸底,面向高校定期更新發布緊缺急需專業指導目錄。建立健全永春籍大學生數據庫和在永高校畢業生數據庫。完善產業急需高校畢業生來永就業創業政策,落實安居補助、社保補助等激勵措施,增強政策吸引力。
(責任單位:縣就業和人才人事服務中心)
4.深化永臺人才融合發展
支持臺胞在永就業創業。落實臺胞在永就業創業享受我縣居民同等待遇,為有就業創業意愿的臺胞提供政策咨詢、職業介紹、創業孵化等公共就業創業服務,臺胞同等享受職業培訓補貼、創業培訓補貼、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等就業扶持政策。支持臺灣高校畢業生來永就業,落實臺胞同等享受社保待遇,支持在永臺胞參加社會保險,并與當地居民同等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大力引進臺灣人才。落實國家和省、市惠臺政策措施,支持臺灣人才申報省、市高層次人才和參與高層次人才職稱直聘,支持臺灣人才到我縣事業單位工作,同等享受相關政策待遇。吸引更多臺灣優秀設計人才參與企業設計創新,提升產業競爭力。鼓勵臺灣人力資源機構來永設立分支機構和開展業務。支持臺灣同胞參加相關評選表彰。
深化臺灣人才評價。持續創新臺籍技能人才評價方式,健全完善臺籍技能人才引進管理服務體系。突出“行業標準共通”,繼續推進永臺職業資格對接服務工作,支持臺灣人才在永參加人才評價和在永執業,推動擴大對臺職業資格和專業技術職稱直接采認范圍,探索建立直接采認職稱預申報模式。對引進到我縣學校、公立醫院工作的臺灣專業技術人才,所在單位可根據需要直接評審聘任職稱。
(責任單位:調配股、就業股、專技股、縣就業和人才人事服務中心、縣社會保險中心)
5.推進鄉村人才振興
圍繞鄉村振興戰略,支持鄉村人才隊伍建設,擴大基層教育、醫療衛生、社區服務、農業技術等領域就業空間,鼓勵引導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做好院士專家聯系服務工作,推進專家服務基地、鄉村人才振興驛站建設,引導專家服務基層。探索建立“人才周轉站”,進一步打通招聘引進高層次、緊缺急需人才的綠色通道。積極開展“師帶徒”引鳳計劃,以鄉村人才振興助推鄉村全面振興。
(責任單位:就業股、專技股、縣就業和人才人事服務中心)
6.加強人才服務體系建設
進一步提升人才服務質效,建強高層次人才服務平臺,加強人才服務專員隊伍建設,搭建人才工作信息化云平臺,推動政策信息“一站通曉”、涉才服務“一碼通辦”、供需對接“一網匹配”。抓好人才政策及工作生活待遇宣傳解讀,提高政策知曉率和兌現效率。強化人才發展促進會功能和作用,推動全縣人才服務載體成網連片、高效服務。深入開展人才政策和各類優秀人才典型事跡宣傳,持續優化人才生態,不斷營造引得進、留得住、過得好的“人才港灣”氛圍。
(責任單位:縣就業和人才人事服務中心)
(四) 穩步推進改革,提高人事管理科學化水平
1.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進一步健全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和崗位設置管理制度,完善以合同管理為基礎的用人機制。探索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崗位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的調整辦法,不斷優化崗位結構,形成競爭激勵、擇優聘任的動態管理機制。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后考核管理,推行下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等工作。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范化、系統化和信息化建設,持續實施知識更新工程和研修項目。依托省機關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平臺,開展事業單位人員調整審批、備案工作,提高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信息化水平。健全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高級技師培養、使用、評價機制。積極推廣應用省機關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平臺系統,推動人事管理、工資、社保等辦事環節的“一件事”服務。
(責任單位:調配股、專技股、工資股、縣社會保險中心)
2.深化職稱制度改革
落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意見,進一步規范職稱評審程序,構建設置合理、評價科學、管理規范的職稱制度。堅持“以用為本”,突出品德、能力、業績導向,分類施策,精準評價,重點建立以同行評價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科學設置評價考核周期,支持專業技術人才“術業專攻”。推進會計、經濟、工程技術等系列職稱制度改革,拓展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空間。結合工作實際,適當提高基層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的結構比例,拓展基層專業技術人員晉升空間。積極承接市職稱評審權限下放工作,鼓勵支持制香等特色產業行業協會、龍頭企業參與評價標準制定和自主評審。健全高層次緊缺急需人才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在先進制造業等產業先行先試產業職稱改革,貫通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探索在新興領域試點開展職稱評審。積極推廣應用省職稱網上申報系統,實現網上辦理職稱材料申報、跨部門審核等“全程網辦”。
(責任單位:專技股、縣就業和人才人事服務中心)
3. 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規范事業單位招聘行為,分類組織公開招聘工作,推進公開招聘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做好教育、衛健系統專業技術人員公開招聘工作,加大事業單位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力度,大力支持教育、衛健等事業單位按規定通過簡捷有效方式招聘補充緊缺急需人才。建立高層次緊缺急需人才招聘引進綠色通道。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評委庫建設,提高面試工作水平。
(責任單位:考錄股)
4.規范表彰獎勵和人事考試工作
貫徹落實表彰獎勵規定,做好表彰評選推薦工作,發揮表彰獎勵典型示范作用。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規范獎勵程序,開展定期獎勵,適時開展及時獎勵。加強職稱資格考試、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報名、資格審核管理,加強考場考務規范管理,嚴防高科技作弊,提升人事考試服務水平,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
(責任單位:考錄股、調配股、專技股)
(五) 聚力居民增收,優化工資收入分配格局
1.多渠道促進居民增收
實施“四大群體”增收計劃。突出調高、擴中、提低“三輪驅動”,堅持多勞多得,鼓勵通過辛勤勞動、創造性勞動增收致富,推動更多低收入者進入中等收入行列,擴大中高收入群體,持續縮小城鄉、區域、不同群體之間的收入差距。落實企業職工工資調整機制,推動城鎮職工薪酬增長。鼓勵農民創新創業,壯大鄉村富民產業,推動農村居民多元創收。完善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機制,強化創業者政策扶持,不斷推動高級人才增收。加強困難群體幫扶,穩步提高社會保障水平,強化困難群體收入保障。
實施四項收入提升行動。拓寬居民工資性、經營性、財產性、轉移性收入渠道,促進居民收入水平與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超越相匹配。統籌產業政策就業政策,創造更多高質量就業機會和崗位,推動職業技能培訓,持續增加工資性收入。鼓勵創新創業創造,持續增加營業性收入。強化社會保障兜底,持續增加轉移性收入。
(責任單位:就業股、監察股、專技股、工資福利股、縣就業和人才人事服務中心、縣社會保險中心、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2.加強企業工資宏觀調控
健全企業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以非公有制企業為重點,完善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推動最低工資標準合理上調,督促各類用人單位嚴格執行最低工資規定。完善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強化工資指導線應用,引導企業合理確定工資水平。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和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和市場化薪酬分配機制。加大對技能要素參與分配激勵力度,促進多勞多得、技高者多得、貢獻大者多得。
(責任單位:監察股、就業股)
3.深化事業單位收入分配改革
落實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優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管理辦法。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完善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機制、高層次人才工資分配激勵機制,保障兼職和創業待遇。深化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持續推進事業單位工資管理信息化建設。加強監督檢查,規范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行為。
(責任單位:工資福利股)
(六)堅持標本兼治,合力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1.鞏固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成果
加強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建設,實施勞動關系“和諧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動,推進金牌勞動關系協調員打造計劃、金牌協調勞動關系社會組織打造計劃、金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打造計劃、“和諧同行”企業培育共同行動、服務新企用工計劃、重點企業用工指導計劃、企業薪酬指引計劃等7項計劃。加快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改委 交通運輸部 應急部 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醫保局 最高人民法院 全國總工會關于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56號),建立完善適應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的勞動權益保障制度,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權益。加強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監管,開展對重點行業突出用工問題治理。穩妥推進集體協商集體合同制度。健全勞動關系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加強勞動關系形勢分析研判和風險監測預警,堅決防范系統性區域性風險。
(責任單位:監察股、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2.健全根治欠薪工作機制
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法治手段推動根治欠薪工作,保障全縣勞動關系和諧穩定。進一步深化議事協調會議制度、應急處置機制、工資保證金和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3項制度機制,強化源頭治理、開展專項整治、加強監察執法、打擊惡意欠薪、實施失信懲戒5項工作重點,推行問題清單、預警黃單、守信紅單、失信黑單“四張單”,以制度機制、“大數據+監管”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以工程建設領域為重點,深化“無欠薪項目部”創建活動,實施農民工實名制和工資專戶管理、總承包單位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工資保證金等保障措施,發揮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作用,保障農民工工資及時足額支付。
(責任單位: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3.完善勞動人事爭議“五級聯調”工作體系
完善多元處理機制,加強調解仲裁機構建設,健全勞動人事爭議“五級聯調”工作體系,進一步發揮鄉鎮調解組織的主渠道作用。加強調解仲裁制度建設,指導企事業單位完善內部爭議預防和調處機制,引導發揮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公司律師在預防化解勞動人事爭議方面的作用。強化辦案指導監督,加強對仲裁辦案全過程規范化管理,創新辦案機制,推進調解仲裁訴訟銜接,提升仲裁終結率。加強調解員、仲裁員隊伍建設,進一步健全調解組織和調解員名冊制度。落實調解員、仲裁員分級分類培訓規定,打造專業化職業化調解員、仲裁員隊伍。鼓勵調解組織、調解員開展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加強“互聯網+調解仲裁”建設,推進仲裁辦案場所標準化信息化建設,提高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效能。加大勞動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力度,積極運用調解建議書和仲裁建議書,推動用人單位依法規范用工,推動勞動者依法理性維權,減少勞動爭議發生。
(責任單位: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七) 優化營商環境,提升人社服務和行風建設水平
1.大力提升人社窗口服務水平
加強窗口單位制度建設。落實首問責任制,規范窗口咨詢、電話咨詢、網絡咨詢等咨詢服務,引導、推廣網上預審,提升咨詢服務水平。健全窗口服務機制,持續落實進駐部門領導到窗口帶班辦公制度、窗口值班長負責制、窗口無否決權制度,宣傳推廣24小時自助服務。定期梳理辦事疑難問題和政策解釋解答,及時更新發布標準化規范文本,促進窗口服務規范化。常態化開展窗口單位明查暗訪,落實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提升窗口服務質量和服務效能。
探索整合社保經辦機構。整合社保經辦服務資源,積極探索社保經辦機構整合,拓展鄉鎮、村(社區)基層服務平臺的實體窗口功能,全面推廣綜合柜員制經辦模式,推動多險合一經辦,實現“一門式”“一窗式”服務。
(責任單位:社保股、縣就業和人才人事服務中心、縣社會保險中心、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2.持續推進人社服務標準化便民化
持續推進服務標準化便民化建設。全面實施人社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管理,健全服務標準體系,做到窗口單位經辦人員規范服務、文明服務、熱情服務,以標準化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普惠便民。持續“減證便民”,簡化優化服務流程,梳理整合辦事、審批事項,及時更新并公開服務清單、辦事指南和標準化工作規程,致力解決就業創業、社會保險、人才人事、勞動關系、人社扶貧等領域痛點堵點問題。
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人社服務快辦行動”為載體,推動人社服務“打包辦”“提速辦”“簡便辦”“跨省辦”“就近辦”“網點辦”,特殊情況“上門辦”。推動建立跨部門“一件事”打包辦工作機制,完善“一件事”打包辦規范指引,著力抓好企業招用員工、企業與員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申領工亡人員有關待遇、退休人員過世等“一件事”打包辦,推進事項簡單整合向流程深度融合轉變。定期開展“局長走流程”,及時解決企業、群眾、人才的“急難愁盼”問題,打通人社服務“最后一米”。
(責任單位:社保股、就業股、監察股、縣就業和人才人事服務中心、縣社會保險中心)
3.加快推進“互聯網+人社”建設
加強人社信息系統升級應用。升級完善各類人社信息系統,建設互聯網+就業服務信息系統、數字化勞動仲裁庭系統等人社公共服務平臺。積極應用勞動監測預警和智慧就業大數據平臺,推動勞動關系、就業創業和勞動維權服務事項線上辦理,開展勞動用工及欠薪大數據監測預警。配合推進省金保工程三期項目建設,加大省級綜合信息化平臺、人社業務綜合受理平臺在永本地化應用。推動人社系統內部及跨部門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增強人社公共服務能力。完善人社業務信息實時比對機制,提升人社業務經辦風險防控能力,保障基金安全。
強化社保卡應用和人事檔案信息化建設。加快推進第三代社會保障卡發行工作,力爭“十四五”末全縣社保卡持卡人數基本實現全覆蓋,申領電子社保卡人口覆蓋率達68%。加強電子社保卡功能拓展應用,提升社保卡線上線下綜合服務能力,推動人社“全業務用卡”,在民生服務領域推進“一卡通”。推進干部人事檔案、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信息化建設。
推進惠企政策線上直達兌現。建立健全政策解讀和跟蹤督辦機制,落實惠企政策線上直達兌現制度,進一步打通惠企政策落地操作鏈。
(責任單位:社保股、就業股、監察股、縣就業和人才人事服務中心、縣社會保險中心、縣人事檔案室)
4.進一步加強系統行風建設
加強人社公共服務隊伍建設,尤其是窗口單位經辦人員隊伍建設。充實基層勞動關系協調、勞動爭議調解和勞動保障監察人員隊伍。加強基層平臺工作人員線上線下業務培訓,對窗口單位工作人員進行全員輪訓。常態化開展窗口單位業務技能練兵比武活動,選樹人社服務標兵,營造比學趕超、爭先創優氛圍。強化行風監督,不斷提升隊伍紀律作風建設水平。
(責任單位:各股室、各直屬單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推進。加強對“十四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工作的統一領導,健全工作機制,成立由黨組書記任組長,其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股室、各直屬單位負責人組成的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研究解決實施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督促落實領導小組工作部署和決定事項,推動“十四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貫徹落實。
(二)強化政策資金保障。統籌用好就業專項資金、失業保險基金等各類資金,科學合理編制預算,積極調整優化支出結構,加強資金監管和支出績效評價,提升資金使用效率,確保各項穩就業保居民就業政策落地落實。
(三)完善統計評估制度。加強人社指標調查統計制度建設,完善人社指標統計數據庫,注重運用互聯網、大數據技術提高數據信息的及時性、全面性和準確性。加強與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專項規劃的銜接,注重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監測和情況分析,科學制定年度計劃,做好規劃中期評估和終期總結評估。及時總結政策實施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形成一批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做法和制度性成果。
(四)推進法治人社建設。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縣,深化“放管服”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完善權責清單制度,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全面規范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行為。加強依法行政制度建設,完善法律顧問、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制度。堅持民主集中制,健全“三重一大”事項審議工作機制。
(五)積極傳播“人社聲音”。堅持正確政治導向、輿論導向、價值導向,適應全媒體融合發展的新形勢,創新宣傳形式,拓展宣傳渠道,系統開展人社政策宣傳解讀,深入開展人社新聞宣傳、政策宣傳和典型宣傳,積極回應群眾、人才和企業的關切,增強宣傳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廣泛傳播“人社聲音”,營造有利于人社事業改革發展的輿論氛圍。
(六)加強干部隊伍建設。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新時代好干部標準,著力錘煉“七種能力”,打造高素質專業化人社干部隊伍。突出“選”干部,推行“編制+職數+結構+專業”崗位條件設定,科學統籌進人方式,強化入口精細管理,不斷優化干部隊伍結構。突出“育”干部,持續辦好“人社講堂”,定期開展業務充電和崗位練兵。完善干部“傳幫帶”梯次培養制度,推進干部多崗位交流和掛職鍛煉。突出“管”干部,抓好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專項考核及談心談話、廉政教育、反向約束等制度,深入了解和管理教育干部。突出“用”干部,落實激勵干部擔當作為政策,穩妥推進職務職級并行制度,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大力選拔善于作為、實績突出的干部。
附件:永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十四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組織實施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張國強 黨組書記、局長
常務副組長:陳鐵城 黨組副書記、黨委書記
副 組 長:林華毅 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華偉 黨組成員、副局長
成 員:林紀賢 四級主任科員、人社系統工會主席
丁永堅 縣就業和人才人事服務中心主任
黃衛國 縣社會保險中心主任
林雅萍 辦公室主任
尤立平 行政審核審批股股長
廖培輝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股長
張良志 調配考核任免股負責人
鄭天一 考試錄用教育股股長
梁少春 工資福利與退休工作股股長
鄭慧宏 就業培訓股股長
王寶桂 勞動關系與保障監察股負責人
黃愛民 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院長
鄭蘭蘭 縣人事檔案室主任
周小巖 縣勞動監察大隊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全局“十四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組織實施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林雅萍(兼),成員:王寶桂(兼)。今后領導小組成員、辦公室人員職務如有變動,由接替該職務的同志自然替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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